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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动自行车:离我们远不远

1998-06-18 来源: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郭红梅 我有话说

■专家认为符合国情

■交管部门说属性不清无从管理

■自行车协会正在制定行业标准

6月15日,第八届国际自行车展览会落下帷幕,300余个厂家齐集北京展览馆,在诸多精工巧做的自行车展品中,动力自行车呈现异军突起之势。

所谓的电动自行车,是指在拥有自行车特征的同时,具有电动力的功能,若人不踏动脚蹬则不接通电源,而骑行时超过一定速度的时候,则自动切断电源,仍如骑行普通车一样。因此,骑行者可节省相当于骑普通自行车一半的体力。此次参展的产品,几乎都需在行走40公里左右后充电,时速保持在20公里左右,且重量、造型与普通自行车相当。这种产品无废气、噪音小,价格在2000—3000元之间,而如果在现有自行车上直接改装,则只需1000元左右。

据中国自行车协会理事长王风和先生介绍,我国早在1982年即有厂家开始进行电动自行车的生产。厂家对电动自行车市场普遍看好,有的企业原本不生产自行车,但近年专门投入人力、财力开发电动自行车,如:南京通用电力车有限公司原本是搞房地产开发的,近两年已开发出多款电动自行车,并投放市场;红塔集团也已涉足电动自行车市场。这一市场活力四射。在北京如果你要给自己的电动自行车上牌照,交管部门会告知你把电动装置拆除后,才能上牌照。但实际上有些人宁可无牌照,仍旧骑着自己组装的电动或燃油助力自行车,偷偷摸摸地出没在交通警的视线之外。

一位消费者说,他至今也想不出电动自行车到底有什么不好,毕竟他没有能力买汽车,但城市扩展,家搬迁到离单位很远的地方,他想有一辆省力、轻快、省时的电动自行车。

专家认为,我国人口众多,城市对机动车的容纳有限,百姓需要有一种方便、速度快、节省体力、价格适中的车型,电动助力车恰恰适应这一角色。加之,电动自行车不造成污染,符合环境要求。也符合我国国情。

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的李先生介绍,目前,我国对电动自行车尚无统一认定,其机动车、非机动车的属性不清,故无从管理;而且,从上海前几年所发展的40余万辆助力自行车看,由于产品本身的性能不太可靠以及稳定性差,无统一的国家标准,如此会给骑行者带来不便,再者说,其速度介乎于自行车与汽车之间,在慢行道行驶,易冲击自行车,现其已成为上海的一大问题。因此从北京交通的整体发展来看,应提倡优先发展公共交通。

对此,有关专家认为,电动自行车不会影响自行车的安全,其速度只稍快于自行车,重要的是比自行车更省力,上海所出现的问题是由部分汽油机自行车引起的,当地正准备用电力自行车代之。

中国自行车协会也表示,他们现正在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,不久将出台。而且,今后他们将加强与交通管理部门的沟通,让其增加对电动自行车的认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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